成都奇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
债权申报公告
(2026)川0191破6号之管字3号
成都奇新科技有限公司各债权人:
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3日,裁定受理了成都奇新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,并于2026年3月5日作出(2026)川0191破6号《决定书》,指定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担任成都奇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,陈小飞为负责人,现将债权申报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债权申报期限
根据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(2026)川0191破6号《公告》,请各债权人于2026年4月30日(含4月30日)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
二、债权申报方式
本次债权申报方式采用线上申报或者现场申报,债权人可根据自身情况,选择其一进行债权申报(优先选择线上申报),具体申报方式请详见《债权申报指引》。
三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
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高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(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6号)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,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网络会议结合线下现场会议形式召开。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。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,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,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,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。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,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。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,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,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。
特此公告。
成都奇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
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
公 开 人:成都奇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